华彬红牛"50年协议"被驳回,法院称"极大浪费司法资源",经销商表示销售未受影响
出品丨搜狐财经
作者丨盖姣伊
6月2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4民初71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50年协议”的全部诉讼请求。
《裁定书》提到:“红牛维他命公司拆分不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分别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极大浪费司法资源,且直接导致其诉讼请求不具有诉的利益。“
搜狐财经向华彬方面询问是否继续就“50年协议”上诉,截止发稿未得到回复。
今年四月,华彬多家公司一审被判禁止生产销售,表示将继续上诉。
搜狐财经从中国红牛一经销商处了解到,线下销售情况未受双方官司影响,中国红牛总公司最近正组织经销商旅游。
华彬红牛“50年协议”被驳回,“极大浪费司法资源”
对峙7年之久的中泰红牛商标之争有了新进展。
搜狐财经获取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4民初713号民事裁定书显示,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50年协议”的全部诉讼请求。
搜狐财经向华彬方面询问是否继续就“50年协议”上诉,截止发稿未得到回复。
裁定书指向的诉讼,是2021年6月,由华彬控股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针对天丝公司、北京市怀柔区乡镇企业总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彼时,华彬方面提出了四大核心诉求:1)确认“50年协议”第七条有效;2)确认“50年协议”的有效期为50年;3)判令红牛维他命公司的股东办理红牛维他命公司营业期限续展至2045年11月9日的变更手续;4)判令天丝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
上述“50年协议“的第七条,涉及到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年限,也是近年来双方官司不断的关键因素。
华彬方面多次公开表示,1995年天丝红牛与中国红牛华彬合作时,签订了 “50年协议书”,其中第一条授权了中国红牛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第七条则注明,协议有效期50年。
这意味着,若按照50年的有效期,中国红牛可以在2045年之前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裁定书》显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确认了“红牛维他命将‘50年协议’不同条款拆分后向不同的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的事实。法院认为,华彬方面主张确认“50年协议第七条”有效,而“第七条”是对协议所涉全部事项的总括性约定,不具有独立意义,无论如何该协议第七条不可能独立存在,也不可能构成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基础。
华彬方面针对“第七条”的多个诉讼被视为“极大浪费司法资源”。
《裁定书》显示,红牛维他命公司拆分不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分别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极大浪费司法资源,且直接导致其诉讼请求不具有诉的利益。
据搜狐财经今年4月的报道,华彬多家公司一审被判禁止生产销售,向天丝赔偿超1亿元,华彬方面表示将继续上诉。
4月,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就双方的商标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2017】黑民初12号)。判决要求,合资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北京红牛销售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时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
另一则判决书显示,华彬集团旗下的三家公司“被禁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泰国天丝公司获赔3000万元。
同月,华彬方面发文《十问泰国天丝》。其中提到,“泰国天丝上诉及在上诉状中仍罔顾事实、拒不承认签署过该协议,是不是公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与法律权威的挑战?”
中国红牛业绩不及8年前,经销商称华彬最近请经销商和客户旅游
搜狐财经通过搜索发现,目前,淘宝、天猫、京东三平台上基本无中国红牛产品。红牛饮料相关产品为泰国天丝红牛和奥地利红牛的产品。
据“大望财讯”报道,天丝方面曾表示,目前市场上包括京东、天猫、中石油、中石化、沃尔玛等在内的主流渠道都已经全面下架了侵权商品 \"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即华彬集团生产的红牛产品。
而华彬方面则称,生产销售一切正常。
搜狐财经观察到,很多消费者对于两家红牛的区别有一定认知。
在天猫超市天丝红牛产品详情页中,有多个消费者向买过的人提问“产地是泰国吗”“产地是哪里”“比华彬集团的红牛味道如何”“国产和进口哪个好喝”。
搜狐财经从一位华彬红牛的经销商处了解到中国红牛的销售情况“没受什么影响”。
这位经销商表示对于最近的法院裁定情况“不清楚”,称“已经习惯了”,他表示终端的销售情况基本不受两家红牛打官司的影响,并透露总公司最近在组织经销商和二级客户旅游。
中国红牛2022年的业绩不如8年前。
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红牛的业绩目标为223.2亿元,去年,华彬快消经营业绩全年全品销售额达成215.38亿元,中国红牛的单独业绩没有披露,但显然不及2015年的230亿元。
评论